把球击回去! 制订可独立的统一法

黄春兴 2005

 

针对中共全国人大审议的「反分裂法草案」,副总统的反应是我们应该和对岸打一场法律战。的确,诚如九日民意论坛退休外交官陆以正文所说的「球又回到台湾」,我们回击必须冷静,但却不能低调。除了阁揆一时激情说出修宪拿掉一中条文外,绿营立委也提出反并吞法草案等回击方式,但这类回击方式意气用事成分居多。

草案第六条鼓励两岸交流,第八到十条以「非和平手段」字眼替代过去强调的「动武」,第十条更刻意提出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都是想传达善意。即使最令台湾人民反感的第九条,也因强调对军委的授权,而不是邓小平或江泽民时代说了算数的决策方式,除多少表现其在政治上的一点进步外,未尝不是想说明该法不是出于少数人之决策的精心构思。

在面对这一挟全中国人民之「善意」,并试图解决「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时,我们如果只顾谈台湾的独立问题,那无异是一种不给情面的拒绝。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和台湾的独立是两个问题,前者是如何止战和如何共组政府的问题,而后者则是人权的落实问题。我们要谈独立,可以循着人权的脉络去谈,而不是在讨论内战的遗留问题下谈的。事实上,即使是统一的国家,部分地区人民依旧可以循着人权脉络去主张独立。

换言之,反制「反分裂法」的方式应是循着该草案的方向发球,然后击向对方的弱点。毫无疑问地,这个方向就是两岸的统一。在中共草拟「反分裂法」过程中,我们亦听过该法案可能只是接着要拟定之「统一法」的前哨战。这猜测,逻辑上是可能的。若是,我们发球的方向就是要比中共提前草拟「统一法」。这里,我还是要再强调一次,统一是为了解决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而独立是为了追求政治权利的人权问题。

那么,球要回击对方何处?草案的第二条和第四条分别提到「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和「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这些用字让我们不禁想起前阿富汗圣战士的圣战使命。圣战和民主是抵触的。法案必须基于民主,不能只是圣战使命的陈述。台湾的民主发展远远领先中国大陆,我们并不惊讶中共好不容易想依法推出的草案依然充满着违背民主的条文。所以,我们击球的方向很明显,也不必畏惧:我们应该领先中共通过一份完全符合民主精神和意涵的两岸统一法案。

一份完全符合民主精神和意涵的两岸统一法案,简单地说就是不含圣战意念、不存在共同义务、只有尊重个人政治权利的法案。除了明确陈述两岸统一的条件与程序外,也必须同时陈述任何一个地区人民脱离国家另组新国家的条件和程序。如果我们能领先完成两岸统一法,把球击回去,不仅可移转到人权问题,还可帮助中国大陆逐渐走向民主。

2005/03/10 联合报】